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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事项: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加强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日常指导、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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