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成份更改的问题
网名:董生
来信时间:2020年10月9日
来信内容:关于民族成份更改的咨询18岁以下的孩子,父亲是少数民族,母亲是汉族。是否可以更改?在什么时间之内更改?
答复时间:2020年10月12日
答复单位:赌博网址
答复内容:董生同志:您好!我们收到了您反映18岁以下小孩更改民族成份的问题。现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民族成份经登记确认后,一般不得变更。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您要为18周岁以下的小孩变更民族成份,在其年满18周岁以前,如果符合《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之一,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申请变更。此复。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